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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中国:当大数据模型遇上知识产权检察——来自三地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

发布时间:2025-06-11 18:00人气:

  2023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赴深圳调查案涉影片的著作权授权情况。胡成英摄

Kaiyun中国:当大数据模型遇上知识产权检察——来自三地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图1)

  2023年10月,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区工商联走访,研讨专利恶意诉讼监督模型服务企业“诉前研判”的可行性。陆雨婷摄

Kaiyun中国:当大数据模型遇上知识产权检察——来自三地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图2)

  2025年2月27日,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运用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召开。许哲摄

  “检察机关通过数字赋能,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检察综合履职,纠正错误民事裁判,依法移送犯罪线索,推动以虚假诉讼、伪造公司印章等罪名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4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检公布了一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在阐释“宁波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要旨时说道。

  近年来,“数字赋能”是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热词。数据已成为一种核心生产要素,知识产权保护在数字化时代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大数据技术成为知识产权创新的重要领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大数据模型在处理海量涉案数据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知识产权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一把利刃。

  这把“利刃”是如何在知识产权检察实践中发挥效能的?记者日前采访了来自浙江绍兴、四川宜宾和江苏苏州的三家基层检察院,讲述他们运用大数据模型办案的故事。

  当影视作品被侵犯著作权,提起诉讼维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的合法权利。然而,声某公司的老板陈某却从中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早在2021年11月,陈某向浙江巨某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杰提出购买《大话武林》《菜鸟囧探》《千术3决战澳门》影片。尽管该影业公司并不拥有著作权,但为了做成这笔生意,李某杰在陈某要求下,仍伪造了上述三部作品出品方的公章加盖于授权书上提供给陈某。

  杭州科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章某创接受陈某委托后,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伪造相关影片权利人的公章共17枚,协助陈某取得了包括上述三部影片在内的《作品登记证书》。

  2022年至2023年,声某公司以上述虚假的授权文书为证据,在全国范围内以酒店等经营场所侵犯其对这三部电影享有的放映权为由,分别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法院等多家法院提起诉讼至少90余起,致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使酒店等经营主体遭受财产损失。

  这样一起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损害司法公信力的案件,是如何进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的?

  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胡成英告诉记者,他们在2023年初发现声某公司提起多起诉讼的异常情形后,以绍兴市检察院研发的数字模型为基础,针对声某公司案件的具体特点,二次开发了影视作品著作权虚假诉讼监督类案数字检察模型。“该模型锁定民事裁判文书中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由,并以影视、酒店或足浴店为关键词进行筛选,得到影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裁判文书集,然后提取原告信息进行统计,得到了进行大批量诉讼的原告名单。”胡成英向记者解释。

  知识产权虚假诉讼隐蔽性强,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着“众多民事案件被告受查证能力和精力所限,难以有效识别并提出反证”的现实困境。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运用该大数据模型筛查,柯桥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了不少异常——包括涉案公司“高频次大面积诉讼”“故意放纵侵权”“所谓‘侵权事实’的可靠性不强”等等。特别是该公司明知涉案影片的源头提供者是影视播放软件平台,却只起诉酒店等终端设备提供者,据以起诉的影片均较为冷门,诉讼逐利性强,诉请赔偿款金额较小,基本为每部1000元,酒店往往为避免诉累而选择调解或和解。法院作出裁判的主要证据均系该公司提供,未向平台取证。

  如何把大数据筛查出的线索变为扎实的证据?办案检察官远赴深圳、北京、山东等地调查发现,一方面,网络影视平台播放上述三部影片获得了北京发行公司的合法授权,并仍在授权期内,属于合法的信息网络传播;另一方面,北京发行公司并未将三部影片授权给巨某公司。声某公司的授权来源于巨某公司,可见声某公司并未享有这三部影片的著作权,其“权利”系非法获得的嫌疑很大。同时还发现,版权局登记时收取的资料中,加盖的多家公司印章有明显伪造之嫌。

  2023年8月,柯桥区检察院依职权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向柯桥区法院发出8件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改判。经浙江省检察院统筹指导、集中交办,该省检察机关针对相关民事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8件,其中22件已获再审改判,6件已裁定再审。

  与民事监督同步的,是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2024年7月至10月,柯桥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陈某提起公诉,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李某杰、章某创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分别判处章某创、李某杰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拘役五个月,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三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典型案例时指出的,“检察机关应充分关注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线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通过数据研判建立法律监督模型,精准识别虚假诉讼。一方面,强化审查异常数据意识。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高频次、大面积异常诉讼,从中甄别虚假诉讼的线索。另一方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从企业登记信息、裁判文书数据、案件卷宗资料等方面着手,选取原告诉讼请求、权利证据来源、取证方式等要素进行分析研判,精准识别影视作品著作权虚假诉讼。”

  今年初,四川省检察院研发的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的监测系统捕捉到一条可疑线索:某电商店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销售标称某知名品牌的白酒。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经初步研判,认为该线索存在商标侵权重大嫌疑,于是移送给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展开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饶某,并以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

  这是2024年宜宾市检察机关研发的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名优白酒类案监督模型上线并接入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以来,发现线索并成功立案的案件之一。“这个案件的成功立案,表明大数据监督模型在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宜宾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黄鹏飞说。

  川酒是四川人的骄傲。以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舍得酒业、水井坊为代表的川酒被称为“川酒六朵金花”。

  但在川酒市场欣欣向荣的背后,制售假白酒行为屡禁不止,名优白酒更是“山寨”重灾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售假形式也在不断迭代、快速变异,其虚拟性、即时性、广泛性特点突出且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借助电商平台发布广告兜售假酒和原材料,组建多层级销售网络,同时与线下生产、仓储、运输活动相勾连。

  为打击线上制售假白酒犯罪活动,2024年,四川省检察院针对线上售假行为多发、假冒验真网站混杂等问题,统筹研发电商售假监督模型、二维码扫码监督模型、快递物流监督模型、跨地域维权监督模型、数字画像工具等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

  宜宾市检察院秉承“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负责电商售假监督模型的研发任务。

  在研发前期,宜宾市检察院通过走访酒企开展专题调研,从假酒生产端、渠道销售方、电商平台、酒企等不同维度,对利用电商平台售假进行全过程透视分析,总结类案特征,为模型研发提供更加精准立体的犯罪画像。“我们在总结制假售假规律、分析违法犯罪特征的基础上,以大数据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找准关键监督点位,提炼有效数据,细化研判规则,力求提高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名优白酒类案监督模型的实战性和针对性。”黄鹏飞表示。

  据了解,该模型以销售假冒的系列酒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为突破点,通过对酒企官方标准售价库、酒企经销商授权名录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使用数据加权排序方式呈现风险预警机制,为行政执法机关推送案件线索,督促其对电商平台加强监管。

  以开头提到的案件为例,该模型捕捉到疑似信息后,系统后台通知案件关联地区检察机关。翠屏区检察院接到系统推送的售假线索后,立即将此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取物流和销售数据锁定证据链,最终推动公安机关立案并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实现对生产、销售环节的全链条打击。

  “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打击侵犯商标权类犯罪过程中,针对企业维权难、大数据能力不足、保护合力不够等痛点,通过统筹建设川酒知识产权监督保护平台,力求可以更加精准、快捷地发现酒企维权和检察监督点位,以数字化的手段解决数字化时代的维权难题。”四川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张蓓指出。

  确定所需数据资源和来源、设计数据碰撞规则、明确技术支撑……在江苏省苏州市区两级检察院协同努力下,2023年1月,苏州高新区检察院研发的专利恶意诉讼监督模型上线运行。该模型上线两年多来,共发现生效裁判监督线件,经分析研判已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建议终止执行2件。

  一个基层院为何选择如此“冷门”的领域自主研发监督模型?如何让模型做到“研有所用”、取得实效?

  原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早在2011年就落户于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每年接受专利申请预审案件近万件,丰硕的专利成果在推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衍生了不少相关专利纠纷诉讼。

  专利案件案情复杂、专业性强,检察监督犹如大海捞针,“线索少、发现难”一直是困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尤其是专利恶意诉讼领域监督的难题。

  对此,苏州高新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研发了监督模型。“该模型以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依据,利用人工智能对苏州地区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智能筛选,形成数据集合,再提取案涉专利号、诉讼时间节点等数据要素,与专利信息数据库进行碰撞。经比对专利权利状态,识别出专利权已经丧失的监督线索。”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赵如滨介绍,模型锁定的隐瞒专利瑕疵进行诉讼的线索,使得专利恶意诉讼领域的检察监督工作由被动转向主动。

  在具体案件办理中,模型是如何推动专利恶意诉讼监督工作的呢?以某科技公司恶意诉讼案为例——

  早在2020年6月,某科技公司起诉另一家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该公司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隐瞒了案涉专利已经案外人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的相关情况,获得胜诉判决。专利恶意诉讼监督模型在运行期间,经过大数据碰撞捕捉到了这个异常的判决。

  怎样判断当事人是否是有意为之?“在模型输出线索后,我们不会直接立Kaiyun全站网页案,还要进一步完成调查核实工作,来确定线索的可成案性。通常会通过向法院调阅卷宗材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调取专利审查材料、审查专利权人与诉讼当事人关联关系等进行调查核实。”赵如滨说。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苏州高新区检察院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科技公司后续仍以“维权”的名义,拿着无效专利在江西南昌、广东深圳等地起诉多名被告侵权。

  2023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针对此案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终结了对被告的强制执行,解除了对被告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模型不仅仅是监督线索的简单叠加,在推动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方面同样有所建树。

  苏州高新区检察院在对模型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后,发现了专利恶意诉讼的“幕后操盘手”:大规模恶意诉讼涉及的专利都是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垃圾专利”,而这背后其实是“黑代理”机构在作祟。原来,某些打着知识产权咨询等名头的“黑代理”机构在不具备相应执业资Kaiyun全站网页质的情况下,将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稍作修改甚至不修改就协助申请人成功申请到“垃圾专利”,为批量恶意诉讼提供了温床。

  为此,2023年4月,苏州市检察院、苏州高新区检察院对模型进行迭代升级,新增对专利代理的筛查功能,即通过比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资质,有效排查“黑代理”机构相关线索。

  苏州高新区检察院据此向行政主管机关移送线条,相关“黑代理”机构依法受到惩处;向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获采纳,推动行业组织从加强自律管理、强化协作联动、提升公众意识等方面加强整改。

  模型“显威”还突破了地域限制。以案涉专利号为抓手,模型还能有效识别案涉专利在全国范围内的诉讼情况。苏州高新区检察院将模型推送的20余条涉及多个专利权的类案监督线索移送南昌、广州、杭州等8地检察机关;外地检察机关运用模型另行发现专利恶意诉讼生效裁判监督线余件,均通过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监督。目前已有9件涉嫌专利恶意诉讼的原告主动将获得的赔偿款退还给被告,2件涉嫌专利恶意诉讼案经检察机关抗诉后得到法院改判。

  今年2月,苏州高新区检察院探索将模型功能辐射范围由助力检察机关“诉后打击”向服务企业“诉前预判”延伸。当企业遇到疑似专利恶意维权的情形,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运行大数据模型后,即可获取该专利的权利状态、涉诉情况等,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江苏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负责人王燕认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法律监督质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苏州市检察机关在此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结合办案需求研发、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监督工作。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相较于传统监督方式,通过智能排查、筛选和分析、碰撞,可以迅速发现案件中的异常点,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精准锁定监督线索,有助于提高监督效率,拓展监督成效,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有力促进行业生态净化,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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